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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试题9

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3-04-04 13:49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1.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选择的依据,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 )。

A.教师的教学问题

B.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C.学生心理发展中的问题

D.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学校心理健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总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这也是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最终要达到的教学效果。因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选择时应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学生心理发展中的问题,并关注与了解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故本题选A。

2.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协商解决,并具有补偿性的法律责任类型是( )。

A.刑事法律责任 B.民事法律责任

C.行政法律责任 D.违宪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人们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之一便是在一定条件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违法者一般应主动承担,拒不履行时,才由受害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故本题选B。

3.教师提出教育行政救济时,不能提出( )。

A.行政申诉 B.行政复议

C.行政赔偿 D.行政诉讼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教育行政救济。教育行政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教育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教育行政违法或教育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教育行政救济主要通过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来实现。行政诉讼不属于行政救济。故本题选D。

4.我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只适用于中、小学生,《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只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这体现了教育法规实施的( )。

A.时间效力 B.空间效力

C.形式效力 D.对人的效力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的效力。教育法的效力是指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即教育法律规范在什么空间、什么时间和对什么人发生法律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教育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教育法律法规对什么人有约束力。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和社会人,也包括国际组织和国家。题干所述即为对人的效力。故本题选D。

5.以下教育法规①《教师法》②《教育法》③《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④《教师资格条例》,根据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正确的是( )。

A.①②④③ B.③②①④

C.②①④③ D.②④①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我国教育法的基本渊源是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律、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等。《教育法》为基本教育法律,《教师法》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单行法,《教师资格条例》属于教育行政法规,《中小学教育惩戒归责(试行)》属于教育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因此法律效力等级逐级递减。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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